2026年2月26日,產發集團收到河北省承德縣人民法院下發的民事判決書,承德縣人民法院支持了產發集團在中鐵十二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承德市機場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承德產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的全部訴訟請求。
本案是首例集團公司員工出庭應訴并獲得勝訴的案案件,為集團公司節省支出3萬元。下一步,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將進一步加強對法律理論知識的學習,積累實務經驗,為更好地發揮法務作用,維護集團公司合法權益發揮更大作用。
2026年2月26日,產發集團收到河北省承德縣人民法院下發的民事判決書,承德縣人民法院支持了產發集團在中鐵十二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承德市機場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承德產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的全部訴訟請求。
本案是首例集團公司員工出庭應訴并獲得勝訴的案案件,為集團公司節省支出3萬元。下一步,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將進一步加強對法律理論知識的學習,積累實務經驗,為更好地發揮法務作用,維護集團公司合法權益發揮更大作用。